振华科技: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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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4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作出以下审核意见:
(一)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重大因素。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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