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陈万军
2024 年度,本人作为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陈万军,1978 年 9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电子科技大学微
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公司独立董事,电子科技大学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示范性微电子学院)教授、副院长。曾任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教授、副院长,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示范性微电子学院)教授、副院长。
本人自 2024 年 12 月 3 日起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未担任其他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在履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除担
任独立董事一职外,未在公司内兼任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严格保持独立性,履行职务时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影响,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了 3 次董事会,审议议案 9 项,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应参加委
员会会议 0 次,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实际参加 1 次,没有委托
或缺席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履行职责,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所有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
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本人未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特别职权。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情况,通过关注深交所互动易等平台上投资者的提问,重点关注投资者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同时,本人积极关注监管机构、分析师、媒体以及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和建议,以确保在履行职责时,能够有效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2024年履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提请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均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全票同意,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程序,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审核。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相关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经营团队的积极性。
(三)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法律法规要求,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相关文件,信息披露能够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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