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四川华信”),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6 月,2013 年 11 月 27 日改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 1997 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 51 人,注册会计师 134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 102 人。
四川华信 2024 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6,242.59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16,242.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736.28 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 41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 5,655.00 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为 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
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
额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2,558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2024
年 5 月 23 日,该议案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内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
工作安排,四川华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一)审计投入
四川华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
年上市公司、化工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业务合伙人担任。
(二)工作方案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业务特点,制定了全面、符合审计准则要求、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着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存货跌价、关联方交易、境外子公司等。
近年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三)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
在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保持着良好的沟通;于预审工作结束后、年审现场工作结束后,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两次集中沟通,对审计过程的重大事项交换意见;于审计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答复工作情况。
(四)意见分歧解决
四川华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制度。当项目组成员、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风险管理委员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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