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5-4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总经理工作细则》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4 月 18 日,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总
经理工作细则》修正案和《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修订情况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的职责,确保总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的职责,确保总经经理准确有效地行使职权,全面主持公 理准确有效地行使职权,全面主持公司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根据《中华 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燕京啤酒股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制定本工作细则。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
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总经理要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 第三条 总经理要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 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及董事会 公司章程,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接受监事会的监督,维护股东的 决议,接受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权益,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 维护股东的权益,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 总经理对公司财产负责,因工 第五条 总经理对公司财产负责,因工作作失职而造成公司经济利益受损失负 失职而造成公司经济利益受损失负有相有相应责任,对公司的违法行为,承担 应责任,对公司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
相应的法律责任。 的法律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
会计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免与职责
第六条 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 第六条 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 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
投资方案。 投资方案。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可受聘兼
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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