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景伟)
作为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谨慎、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法人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刘景伟:男,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林业部林业基金管理总站贷款处职员、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北京金城园林公司副总经理、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其目前除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外,亦任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仁堂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首程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全电智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信永中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信永中和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北京信永中和普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琴宗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二)独立性自查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期应参 席董事 方式参 投票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加董事 会次数 加董事 情况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8 0 8 同意所 0 0 否 1
有议案
2、出席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照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 责,按时参加应出席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并发表同意的意见,没有缺席或委托独立董事代为出席。2024 年度,本人共参 加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审议会议议案,客观评判和监督公司的各项决策, 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决策、监督、咨询作用。
姓名 专门委员会 在专门委员会职务 应参加专业 实际参加
委员会次数 专业委员
会次数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5 5
刘景伟 薪酬与考核委 2 2
员会 委员
姓名 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实际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刘景伟 5 5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定
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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