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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0:18:56 股吧网页版
燕京啤酒:《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正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5-41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4 月 18 日,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正案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预案,待股东会审
批)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修订情况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 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修改为“董事、高级
和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 第十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的自然人; 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三)第九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 (三)第九条第(一)项所列法人(或者其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 (四)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

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
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偶的父母;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 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
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为公司的关联人

第十一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 第十一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
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因与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 (一)因与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 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十二个月内,具有第九条或第十条规定情 个月内,具有第九条或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
形之一的; 的;

(二)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九条 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
或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第九条、第十条所述情形之一的

公司与本规则第九条所列法人(或者其他 (二)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存在第九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 条或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成该条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 公司与本规则制度第九条第二项所列法人系,但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 (或者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或 控制而形成该条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
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联关系,但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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