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合肥市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14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14 人,其中于强先生、鲁炜先生、郎元鹏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由沈和付先生主持,本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沈和付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实际情况,同意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任明川先生
委员:郎元鹏先生、蒋翠清先生
2.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蒋翠清先生
委员:郎元鹏先生、任明川先生
3.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胡伟先生
委员:左江女士、郎元鹏先生
4.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沈和付先生
委员:胡伟先生、孙先武先生、鲁炜先生、阎焱先生
上述委员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本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均为: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总裁、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提名,同意聘任胡伟先生为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总裁;同意聘任李洲峰先生为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
胡伟先生、李洲峰先生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均为: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通过,同意聘任司开铭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司开铭先生为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同意聘任陈宁先生为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同意聘任梁化彬先生为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同意聘任唐亚湖先生为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同意聘任张国威先生为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首席信息官;同意聘任黄越先生为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
司开铭先生、陈宁先生、梁化彬先生、唐亚湖先生、张国威先生、黄越先生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均为: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同意聘任杨璐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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