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深圳冠捷 4106 会
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宣建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高以成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对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2025-034《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意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冠捷科技 2024 年度审计报
告》(众环审字(2025)0204526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661,858,585.10 元,盈余公积为 99,143,044.95 元,资本公积为
4,253,491,405.15 元 ( 其 中 股 本 溢 价 4,240,429,372.71 元 、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13,062,032.44 元)。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 99,143,044.95 元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240,429,372.71 元,两项合计4,339,572,417.66 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
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盈余公积减少至 0.00 元,资本公积减少至 13,062,032.44 元,未分配利润补亏
至-3,322,286,167.44 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2025-035《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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