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0:47:14 股吧网页版
冠捷科技: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一般交易远期结售汇、互换、期权及其结构性产品等。
2、投资金额: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 32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 12
个月,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余额不超过 32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3、特别风险提示: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概述

1、必要性和目的:公司主要销售地区包括中国、欧洲、南美及亚太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交易过程中涉及多个币种收付,因外币汇率市场波动较大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来加强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降低公司在外币经济环境中的汇率风险。公司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要。

2、投资金额:实施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 32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余额不超过 32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3、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4、投资方式: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为具有合法资质且信用级别高
的大型商业银行。交易品种主要包括一般交易远期结售汇、互换、期权及其结构性产品等。外汇避险交易额及作业,系以下属子公司因运营产生的非本位币敞口部位为基础,根据避险原则及公司内部管控平台机制操作执行,降低汇兑风险,确保公司利益。遵循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5、资金来源: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
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2、信用风险: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一方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3、操作风险: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4、流动性风险:保值型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5、法律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严格
控制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

2、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无履约风险,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交易操作,与交易对方签订条款准确明晰的法律协议,最大程度的避免可能发生的法律争端;

5、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保障业务合规性。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