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00 在厦门冠捷 ADB118 号会议室召开,应
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审阅《在中电财务办理存贷款事项及相关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
告》,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余额为人
民币 3.60 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0 元,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事项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审批额度内办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认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截止 2024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经审阅,同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曾文仲、蔡清福、高以成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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