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21:16:09 股吧网页版
京东方A: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为原则,建立起涵盖集团业务支援体系、各业务、各子公司的内控评估体系,持续对公司内控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本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显示器件及物联网创新业务、传感器及解决方案业务、MLED 业务、智慧医工业务、“N”业务、其他类业务及集团业务支援体系,具体包括公司总部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99.87%,营业收入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9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安全生产、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货币资金管理、筹资管理、投资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
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审计、反舞弊机制、关联交易、日常监督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并购业务、信息系统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公司依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规定,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手册和评价手册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完善,以达到内部经营及外部监管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程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经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1‰*集团资产总额

重要缺陷:0.5‰*集团资产总额≤错报金额<1‰*集团资产总额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0.5‰*集团资产总额

上述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1)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企业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

(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当出现下述情形时,认为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1)董事、监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