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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6 02:06:03 股吧网页版
美锦能源:市值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五章 监测预警机制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通过制定正确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等方式并利用资本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四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综合考虑市值影响因素,结合行业及市场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值管理体系,合法合规运用市值管理工具。

(三)系统性原则。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的原则,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动态,主动作为,常态化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在市值管理工作中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由经营管理层主要负责,董事会秘书具体分管,证券事务部作为市值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的日常执行和监督,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

第六条 董事会作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市值管理总体规划。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监督市值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监督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落实市值管理的相关工作,结合市值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效果,适时调整市值管理规划和具体举措。

(三)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应。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第七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市值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参与制定和审议市值管理策略;

(二)监督市值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

(三)定期评估市值管理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四)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

(五)在市值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时,参与危机应对和决策。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市值管理具体负责人,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并系统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

(二)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始终坚持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精准度。

(三)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工作。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如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条证券事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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