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4 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5,9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590,000,000.00 元。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59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31,896,226.42 元(不含税)后(其中:471,698.11 元(不含税)的保荐费,本公司已于前期预付至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3,558,575,471.70 元。另扣减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及发行披露费用等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466,037.74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556,637,735.8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京会兴验字第 02000005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4 年,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9,933.34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326,284.95 万元(包括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余额为 30,628.79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 年 4 月,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双塔西街支行、山
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徐支行及中信银行
太原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了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
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三次
监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
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
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3/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山西美
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变更为子公司美锦(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京美锦”)和孙公司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滦州美锦”),
并对上述变更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变更后的“美锦氢能总部
基地一期”及“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3/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并
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美锦、氢源科技、孙公司滦州美
锦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信银行太原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22-123)
为了便于北京美锦项目建设的开展,2023 年 2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
美锦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
存放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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