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戈夫)
本人梁戈夫,于2024年8月9日当选为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诚信、勤勉、专业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研究生学历,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广西大学教授;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理事;中国高校价值工程专委会常务理事;1994年至2000年任广西大学副教授;1998年起任广西大学经济研究所常务副所长;1998年起任国家重点学科广西大学糖业经贸研究室副主任。曾任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任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
亲自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在报告期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方式 亲自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会 实际出
会议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出席 出席 次数 未出席会议 议次数 席次数
6 4 2 6 0 0 否 2 2
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细致研读、认真审阅并与相关负责人员充分沟通,对重大事项客观、独立、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进行决策,保障决策的科学性。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在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务,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认真分析各项议题,积极参与研究讨论,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决策效率发挥积极作用。任职期间,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并对审议议案投赞成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2、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
(2)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与内审部门、外审会计师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对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并积极做好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等情况,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媒体对公司的报道,认真审议董事会的议案,通过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和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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