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与董事罗序浩解约,离职补偿不超100万元,同时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借款不超过8亿元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李薇
2月13日,锦龙股份(000712)发布公告,因工作调整,公司与董事、副总经理罗序浩拟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罗序浩支付经济补偿及其他费用合计不超过100万元。同一天,该公司为偿还借款等事宜,与控股股东新世纪公司及其母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总额不超过8亿元。
公告称,锦龙股份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罗序浩的书面辞职报告。罗序浩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罗序浩将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因罗序浩工作调整,公司与罗序浩经友好协商一致,双方拟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罗序浩支付经济补偿及其他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具体事项及金额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核算发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罗序浩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向罗序浩支付经济补偿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同一天,该公司还发布公告称,锦龙股份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偿还公司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及其母公司东莞市弘舜劭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弘舜公司”)借款,借款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借款的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2026年2月13日,公司与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在东莞市签署了《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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