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58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审众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
3.变更原因:中审众环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7)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5,961.69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及自律监管措施 0 次,46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9 人次、纪
律处分 6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兵,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桂权,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兵、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桂权于 2025 年 4 月受到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监管谈话措施 1 次,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王兵、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桂权、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王兵、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桂权、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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