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59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55),公司将于2025年9月24日(星期三)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的提案函,新世纪公司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世纪公司持有公司176,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64%,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4日(星期三)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
龙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全部下述六个提案 √
1.00 《关于借款展期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
5.00 √
案》
6.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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