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3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出售中山证券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加快推进公司业务转型,并为公司向实体经济转型和拓展新质生产力创造有利条件,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全部67.78%股权。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预挂牌转让中山证券股权的公告》。经测算,预计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下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下称“本次重组”)。现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组。
二、公司筹划本次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一)主要历程
在本次重组期间,公司严格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相关工作:
1.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预挂牌转让中山证券股权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预挂牌转让中山证券股权的公告》。
2.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9日、2024年7月27日、2024年8月27日、
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26日、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6日、2025年1月6日、2025年2月6日、2025年3月6日、2025年4月4日、2025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主要工作
1.公司本次预挂牌转让中山证券股权仅为信息预披露,目的在于征寻标的股权意向受让方。预挂牌后,已有意向受让方与公司进行了接洽,其中部分意向受让方对中山证券开展了尽调工作。
2.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就本次重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
3.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对本次重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提示。
三、终止筹划的原因
如上所述,此前已有意向受让方与公司进行接洽,且已有意向受让方对中山证券开展了尽职调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为防止公司在出售中山证券股权后可能出现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组。
四、终止筹划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终止出售中山证券67.78%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终止本次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未签署相关框架协议或合同,因此终止本次重组不会产生相关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终止本次重组不会对公司现有的日常经
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备查文件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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