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权,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在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投资等各方面信息,对公司依法运作、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4 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3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作价的依据及其公平合理性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中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运作,各项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并切实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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