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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24 18:04:46 股吧网页版
锦龙股份: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5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17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

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凤廉女士函告,获

悉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冻结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冻结执

名称 第一大股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冻结起始日 冻结到期日 行人名 原因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售股 称

致行动人

重庆市

杨志茂 是 500,000 0.75% 0.06% 否 2025-1-17 2028-1-16 第五中 司法
级人民 冻结
法院

重庆市

7,200,000 5.45% 0.80% 否 2025-1-17 2028-1-16 第五中 司法
级人民 冻结
朱凤廉 是 法院

广东省 司法
69,000,000 52.23% 7.70% 否 2025-2-19 2028-2-18 东莞市 再冻
中级人 结
民法院

合计 76,700,000 38.66% 8.56%

(1)上述 770 万股股份的冻结系因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涉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
法院的执行案件,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
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5)。目前,新世纪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债务偿还事宜。

(2)新世纪公司向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下称“南粤银行东莞分行”)借款人民币 6 亿元,朱凤廉女士以其持有的公司 6,9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70%)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1)、《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2)、《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

由于新世纪公司部分借款到期未偿还,南粤银行东莞分行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上述 6,900 万股股份。
此前,经与南粤银行东莞分行沟通协商,新世纪公司将其对本公司的 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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