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信用评级结果:主体 AAA
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2025 年 9 月 12 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重要事项提示
1、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河钢股份”、“本公司”
或“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5〕1780 号”文同意注册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债券简称为“25 河钢 KY1”,
债券代码为“524435.SZ”。
2、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2025 年 6 月末)净资产为
6,811,813.82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4.49%,母公司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5,260,596.31 万元,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8.9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06,194.92 万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9,468.55 万元、108,373.01 万元和 70,743.20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000 万张(含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4、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本期债券的基础期限为 3 年,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1.80%-2.80%,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
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T-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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