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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3:47:32 股吧网页版
河钢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毅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4.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监
事会认为:公司认真贯彻《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和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2024 年,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及重要缺陷。

6. 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毅、马志和为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候选人简历附后)。表决结果为:

李毅: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马志和: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上述第 1 至 4 项、第 7 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五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毅,男,汉族,1980 年 9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曾任
河钢集团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河钢集团团委书记(主任师级、四级专家级、三级
专家级),曾于 2019 年 1 至 7 月在河北省雄安新区挂职锻炼,现任河钢股份党委
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河钢集团团委书记,河北燕山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李毅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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