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审议程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利安达审字[2025]第0418号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1,619,087,223.63元,减去永续债利息230,158,333.3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938,264,733.07元,减去上年度对股东分配413,484,843.68元,减去本年提取盈余公积161,908,722.3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751,800,057.33元。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为10,337,121,092股。
3.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总额10,337,121,0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310,113,632.76元,剩余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
4.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310,113,632.7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3.84%。
(二)方案调整原则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10,113,632.76 413,484,843.68 413,484,843.6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07,431,991.14 1,083,730,079.72 1,394,685,518.21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5,791,100,696.1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8,751,800,057.33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37,083,320.12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061,949,196.3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137,083,320.12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不低于5000万元,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24年度拟现金分红总额 310,113,632.76 元,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84%,符合公司于2025年1月6日披露的《估值提升计划》中“2024年度现金分红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的规定。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债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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