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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3:47:24 股吧网页版
河钢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王书桓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书桓,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教授职称,博士生导师。1984 年 7 月
在河北矿冶学院钢铁冶金专业毕业,获工学学士学位,留校工作。1998 年 6 月在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冶金专业毕业,获工学博士学位。2000 年 7 月任河北理工
学院冶金系副主任,2001 年 1 月任河北理工学院研究生部主任,2004 年 6 月任
河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院长,2010 年 5 月任河北联合大学学科建设处处长兼研究生学院党委书记,2012 年 12月任华北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兼学科建设处处长,
2019 年 5 月任华北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24 年 1 月离任,现任华北理
工大学教授。

经自查,本人在履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9 次,实际出席 9 次,出席战略与 ESG 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审计委员会 3 次,出席股东大会 3 次。本人事先对公司提
供的会议文件、资料进行认真审阅,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审议每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4 年,本人对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在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工作汇报,与管理层进行了讨论交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等情况,为履职提供信息和依据,促进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 年,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特别是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会计师等的沟通,确保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2. 勤勉履行职责,督促管理层落实董事会提出的要求。认真对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进行事前审核,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情况,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进展,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学习培训情况

本人自 2024 年 3 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参加了由深交所举办的
第 140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此后,本人持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与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项培训活动,仔细研读公司提供的《河北上市公司监管动态》,及时了解掌握监管规则变化,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提升自觉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严格遵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各项权利及义务,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ESG 报告、利润分配、董事高管变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独立、客观的审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更加符合公司发展、更加科学合理的战略决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

对公司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向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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