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年述职报告(冯坚)
本人作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各项议题进行客观谨慎的分析和判断,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2024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
2024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本人出席 10 次,亲自参
与讨论各项议案,从法律专业角度提供见解,助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2 次,了解公司重大决策和经营方向,监督公司运营,保障股东权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4 年召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公司拟聘任财务总监、董事、副总经理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4 次,主要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以及震元医药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相关事项,运用专业知识,从战略发展和法律合规角度,对议案进行深入分析,为公司战略规划提供专业建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7 次,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企业会计政策变更、聘任财务总监、内审工作小结等进行审议,确保公司财务运作合规透明,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分别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收购震元连锁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聘任财务总监等进行审议表决,发表意见,确保公司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长远利益,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日常履职情况
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与公司经理层、生产、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运行状况及财务情况。日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财务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在各专门委员会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各项工作制度要求,依据各专门委员会职责分别就公司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在战略委员会中,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合规建议;在审计委员会中,加强对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的监督,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提名委员会中,严格把控公司管理层人员的选拔任用,保障公司管理层的质量。
(三)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除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和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客观公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和工作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建言献策,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作出更大的努力。
独立董事:冯坚
2025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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