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年述职报告(汪宏伟)
本人作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我在投资领域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多年来一直专注于资本市场、企业投资战略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能够从投资专业角度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在独立性方面,我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均无关联关系,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 10 次,我出席 10 次;列席股东大会 4
次。每次参会前,我都提前深入研究会议资料,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议案背景。在会议中,凭借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我出席会议 4 次。在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以及震元医药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相关事项时,从投资战略和风险收益角度出发,进行深入分析,确保公司战略决策符合长远发展利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分别审议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和收购震元连锁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审议过程中,对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定价合理性以及潜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要求公司提供详细的尽职调查报告和财务分析资料。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重点审查发行方案对公司股权结构、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的影响;对收购震元连锁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把关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正性,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最终形成相关会议决议。
(四)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年审会计师沟通交流情况
在 2023 年年报审计编制期间,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年审会计师等沟通交流 3 次。就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关键财务指标、重大会计处理、内部控制有效性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督促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年报,保证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为股东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三、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我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定期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障社会公众股东的知情权,使股东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密切关注公司的日常运营和重大决策,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投资活动、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在关联交易中,严格审查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防止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投资活动进行评估,从专业角度提出风险防范建议,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谨慎性;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完善内部控制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关注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方式,积极倾听中小股东的声音,了解他们的诉求和意见,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在公司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为中小股东发声,促进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的良性互动,增强中小股东对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四、其他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不存在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等情况。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对我的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为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2025 年,我将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密切关注公司的发展动态,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工作。从投资专业角度出发,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投资活动等提供更具前瞻性和针对性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汪宏伟
2025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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