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012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6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并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
的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邱奕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1.01《关于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的议案》
按照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PTA原料供应偏紧,为保障公司聚酯纤维的原料来源稳定,有效提升 2026 年聚酯纤维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产品生产和经营管理一体化及效益最大化,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及其下属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及其下属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别签订 2026 年度《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 2026 年度恒逸石化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逸盛大化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 PTA,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 27,000
万元;向海南逸盛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 PTA,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 650,000万元;向逸盛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 PTA,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1,500,000 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香港逸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逸天”)签订2026 年度《原油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 2026 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香港逸天采购原油,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 1,000,000 万元。
由于公司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担任逸盛大化的董事、海南逸盛的董事长、逸盛新材料的董事。
由于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香港逸天为恒逸集团控股子公司,而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董事吴中先生同时为香港逸天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吴中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2《关于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动力和商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6 年度与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逸己内酰胺”)签署《辅助材料购销协议》《产品购销协议》,预计向恒逸己内酰胺采购辅助材料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预计向恒逸己内酰胺采购动力及能源品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别与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逸宸”)、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锦纶”)签订 2026 年度《产品购销协议》,主要内容为 2026 年度公司分别向杭州逸宸、恒逸锦纶采购锦纶切片,预计金额分别不超过 300,000 万元、200,000 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6 年度与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恒鸣”)签署《产品购销协议》,预计 2026 年向绍兴恒鸣采购聚酯产品金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采购包装物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
秘书兼财务总监郑新刚先生同时担任恒逸己内酰胺的董事。
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绍兴恒鸣为恒逸集团的联营企业,恒逸锦纶、杭州逸宸为恒逸集团控股子公司,而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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