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111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
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投资”)的书面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逸投
资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2 日至 2026 年 6 月 1 日),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含)150,000 万元,不高于(含)250,000 万元,增持价格区间为不超过 10 元/股。增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股份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全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逸投资。
恒逸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554,931,008 股,持股比例为 43.16%,通过恒逸集
团的控股子公司恒逸投资持有公司 256,338,027 股,持股比例为 7.12%。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逸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11,269,035 股,持股
比例为 50.28%。
2、本次增持主体恒逸集团曾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披露增持股份计划,并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2025
年 6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2024-147)、《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2025-065)。
恒逸投资在本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逸投资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含)150,000 万元,不高于(含)250,000 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价格区间为不超过 10 元/股,上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依法依规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5 年 12 月 2 日起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2 日至 2026 年 6 月 1 日),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
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实施期限将顺延。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及方式:上述增持主体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增持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于近日向恒逸集团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恒逸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提供不超过 10 亿元的股票增持专项贷款支持,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于近日向恒逸投资出具《贷款承诺
函》,同意为恒逸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提供不超过 10 亿元的股票增持专项贷款支持,承诺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一年。
6、本次增持不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仍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锁定期限的安排。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9、经查询,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逸投资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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