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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1 17:43:11 股吧网页版
恒逸石化: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2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9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五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2,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00 元/股;
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五期)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五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11)。由于公司注销完成回购股份,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9.0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9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
施了本次回购,并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五
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2024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 月 3 日、2025 年 2 月 5 日、2025 年 3 月 4 日、2025 年 4 月 2 日、
2025 年 5 月 7 日、2025 年 6 月 4 日、2025 年 7 月 2 日、2025 年 8 月 2 日、2025
年 9 月 2 日、2025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五期)事项的
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第五期)股份数 29,240,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最高成交价为 6.6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97 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 184,899,176.08 元(不含佣金、
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截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

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比例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未因股份回购发生变化。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提升公司整体价值;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5,997,28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
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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