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32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暨 2024 年度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
监事,并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玉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2024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393.93 万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 35,264.21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3,526.42 万元,2024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总计为 41,471.26 万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持股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3,666,321,336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有 365,971,089 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剔除该部分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 3,300,350,24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65,017,512.35元(含税)。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回购股份、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总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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