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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03 19:06:11 股吧网页版
正虹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8-04


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9,990,3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76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8 月 6 日(星期四)。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概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取得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9,990,37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4.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8,359,273.5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488,639.7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1,870,633.85 元。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
发行对象为岳阳观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盛投资”),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66,634,576 股增加至346,624,948 股。

(二)股份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346,624,948 股,其中限售的股份为
79,990,372 股,占总股本的 23.0769%。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为 79,990,372股,占总股本的 23.076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观盛投资,该股东在发行时所作的承诺为:

1、观盛投资就保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观盛投资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观盛投资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观盛投资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观盛投资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观盛投资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观盛投资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本承诺函自观盛投资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之日起生效,并在观盛投资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2、观盛投资关于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如下:

(1)观盛投资通过本次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正虹科技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进行上市交易或转让。

(2)若有权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规定要求的股份解除限售期长于上述约定,则观盛投资同意根据有权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和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锁定期届满后,观盛投资因本次认购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正虹科技《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观盛投资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1)观盛投资将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与上市公司之间保持人员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资产完整。

(2)观盛投资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的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干预上市公司经营决策、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观盛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

(4)上述承诺于观盛投资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观盛投资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观盛投资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观盛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或
参与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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