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ST 炼石 公告编号:2025-074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被法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公司股票交易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2025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将自2025年12月25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3、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仍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炼石”变更为“ST炼石”,股票代码仍为“000697”,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涨跌幅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炼石”变更为“ST 炼石”
3、股票代码:000697
4、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一个交易日,并于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
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二、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消除情况
2025年9月23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
院”)送达的(2025)川01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9月2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025年12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截至2025年12月1日,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2025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2025)川01破1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法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同日,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市规则》第9.4.14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9.4.1条第九项(“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
鉴于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2025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将自2025年12月25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三、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2025年4月1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四、停复牌事项安排
根据《上市规则》第9.4.16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2月24日开市起停牌一个交易日,自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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