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炼石航空”或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开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定义
第二条 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公司董事会或授权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包括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风控合规部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组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并依据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对于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与经营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沟通,认定内部控制缺陷,拟订整改意见,编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时向经营层、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报告;与外部审计师沟通;督促公司责任单位对内、外部内控评价过程中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整改;根据评价和整改情况提出内部控制评价奖惩建议。
第五条 公司及下属企业应积极配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及外部审计师开展本部门、本企业的内控评价工作;对发现的设计和运行缺陷提出整改方案及具体整改计划,积极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
第四章 内部控制评价内容
第六条 公司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七条 公司组织开展内部环境评价,内容应当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
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相关制度,对公司内部环境的设计及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八条 公司组织开展风险评估评价,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九条 公司组织开展控制活动评价,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各项应用指引中的控制措施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关控制措施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条 公司组织开展信息与沟通评价,以内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相关应用指引为依据,对公司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控的有效性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一条 公司组织开展内部监督评价,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中有关日常管控的规定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五章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各部门、下属企业。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成本效益原则。评价工作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完成有效评价。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最高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公司授权风控合规部具体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风控合规部根据本制度制订评价工作计划,明确评价范围、评价标准、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和费用预算等相关内容,报经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审批后实施。
第十四条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汇总评价结果、编写评价报告等环节。
制定评价工作方案:风控合规部根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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