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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3 20:23:19 股吧网页版
ST炼石: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4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ST 炼石 公告编号:2025-048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5年9月23日,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炼石航空”)获悉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发布(2025)川01破13号《公告》,通知公司债权人应在2025年10月24日前,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5年10月27日上午10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就公司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已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发布《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为避免重复申报债权,在预重整期间已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相关债权申报继续有效,在重整阶段无需另行申报。对于在预重整期间申报附利息债权的,或其他随时间变动而需要调整债权金额的,债权人可以补充申报或变更申报。

根据成都中院(2025)川01破13号《公告》,以及管理人发布的《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现将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的时间及方式

炼石航空债权人应于2025年10月24日(含当日)前,根据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发布的《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以下简称“《债权申报指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是否有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2999号

联系人:蒋律师

联系电话:028-60612628-8568 19822960983

电子邮箱:lshkproject2025@163.com

工作时间:工作日9:30-12:00,14:00-17:00

此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下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进行。为减少各债权人出行成本,建议债权人通过“线下邮寄”的方式提交债权申报材料。为提高债
权申报和审查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并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一)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已申报的债权在重整程序中继续有效,无需再行申报;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阶段作出的债权审查结论在重整程序中继续有效。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作出的对债权审查结论无异议、同意相关议案、决议、方案等事项的意思表示,在重整程序中继续有效。

(二)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等材料继续有效,在重整程序中能够继续作为审查、确认债权的依据。如相关材料需进行补正、修改,债权人需根据管理人的相关要求进行补正、修改。

(三)对于在预重整期间申报附利息债权的,或其他随时间变动而需要调整债权金额的,债权人可以补充申报或变更申报。未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重整程序中继续申报债权。

本通知不视为管理人出具给债权人的法律意见,不视为管理人或炼石航空向债权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三、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炼石航空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10月27日上午10时在成都中院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参会具体事宜将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四、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化解债务风险,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如果公司未能顺利实施重整或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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