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6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其中监事巩固、樊娜参加了现场会议,监事郭瑛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巩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拟向旭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集团”)、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煤化工”)、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创投新材料基金”)及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资产”)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旭阳”或“标的公司”)100.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沧州旭阳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自查论证,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条件。
本议案构成关联议案,监事巩固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旭阳集团、旭阳煤化工、深创投新材料基金及农银资产(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沧州旭阳 100.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沧州旭阳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购买沧州旭阳 100%股权及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沧州旭阳 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构成关联议案,监事巩固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股份购买沧州旭阳 100%股权的具体方案
2.1 发行股票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构成关联议案,监事巩固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股份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旭阳集团、旭阳煤化工、深创投新材料基金、农银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构成关联议案,监事巩固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 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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