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9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风光储部分)土地
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土地租赁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为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源网荷储项目”),拟与商都县土地储备中心签署《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土地租赁合同》,租用源网荷储项目涉及土地的经营权,土地位于商都县大库伦乡境内,用地面积约为 6000 亩。(以最终实际测量后双方认可面积为准)。
2.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风光储部分)土地租赁合同>的议案》,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土地租赁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商都县土地储备中心
乙方: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一)土地面积、位置
因乙方建设源网荷储项目,甲方将项目涉及土地的经营权租用给乙方经营使用。
乙方使用土地位于商都县大库伦乡境内,用地面积约为 6000 亩。(以最终实际测量后双方认可面积为准)。
(二)土地租赁期限
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 20 年,土地租赁期限满后自动续租 5 年。
(三)租赁土地用途
翔福新能源源网荷储项目(风光储部分)。
(四)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支付方式
1.土地租赁费用(25 年)计:6,000 万元(最终以实际测量面积计算为准)。
2.合同总额中不包含土地附着物、青苗补偿等清障配合费。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甲方向乙方开具相应票据后,乙方根据土地租用实际进展情况以电汇/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土地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土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协助乙方合法取得土地经营使用权。
2.甲方应积极与乙方一同办理土地租用、临时用地等相关手续。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享有项目涉及土地经营使用权。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需要变更土地性质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变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土地为满足翔福新能源源网荷储项目(风光储部分)建设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有利于加速绿电项目的建设进度,有利于尽早发挥绿电的成本优势和绿色属性,有助于公司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提升社会形象与品牌价值。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