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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0:01:59 股吧网页版
滨海能源:2024年度独董述职报告(王志)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 志)

本人王志作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向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志,男,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导师、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现为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对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至董事会。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诚信勤勉履行职责。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5 次。
所有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且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细致审议,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1 次战略委员会、8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细致审议,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具体参加会议及工作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了关
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关于 202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等议案;听取了内审部门负责人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展的汇报、审计机构关于2025 年审计计划等事项的汇报。

2.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战略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发展战略研讨报告(2024 版)的议案,对报告期内的项目投资事项进行了审慎研究,重点关注了资金来源、投资安排等事项,并持续关注、学习了解公司所在行业、研究公司发展战略。

3.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听取了公司对本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汇报,并就相关事项提出建议;就 2023 年度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进行了研讨,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发放及管理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及发展需要。

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
员,密切关注现任董事及高管的任职资格及履职状况,发挥专业职能作用。

5.本人认真履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各项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独立、客观地发表了独立董事审核意见,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本人对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均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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