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8 20:00:42 股吧网页版
滨海能源: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提供审计服务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郑飞 2012 年 2010 年 2013 年 2023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邵建克 2005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20 年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提供审计服务
时间 时间

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福兴 2007 年 2009 年 2013 年 2023 年

注:前签字会计师李金超离职,由 2022 年签字会计师邵建克接任。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项目组成员具有承办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公司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2024 年 6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

二、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