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13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供热管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沈阳市大东区汽车城区域(以下简称“汽车城区域”)系沈阳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较为集中区域之一。为积极拓展供热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与该区域内部分项目单位进行了接洽,拟承接项目供热业务。为顺利开展新接收供热负荷的供热任务,公司拟与沈阳东启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启建设”)签订《供热管线租赁协议》,承租其在汽车城区域已建成的供热管线资产,用于开展区域内供热业务。
本次租赁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即起租日期)至第20个采暖季(即2045-2046年度采暖季)结束之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114万元(含税),租赁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2,280万元。东启建设非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租赁供热管线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股东会审议。2026年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就上述租赁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供热管线的议案》。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沈阳东启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4月24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付佳鹏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6.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建设路115号
7.主营业务: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公路管理与养护;餐饮服务等。
8.股东情况:沈阳汽车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沈阳市
大东区国资委
9.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非关联人
10.经营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8,634.60万元,净资产81,132.95万元,负债总额27,501.6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0万元,利润总额0.86万元,净利润0.8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1.其他:东启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租赁标的为东启建设在汽车城区域内已建设完成的供热管道,总长度共计11,174.20米。公司计划承租该部分管线资产用于开展供热运营业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租金金额根据租赁标的资产价值及状况,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东启建设就上述交易拟定了《供热管线租赁协议》,待本次交易履行审议审批程序后签署。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出租方):沈阳东启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条款摘要
1.租赁资产范围:甲方拥有的位于汽车城区域的供热管线,长度约11,174.20米。
2.租赁用途:乙方用于向沈阳市大东区汽车城区域提供供热服务。
3.租赁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租日)起,连续20个采暖季,至2045-2046年度采暖季结束止。
4.租赁费用:年租赁费为1,140,000元(含增值税税率9%),不含税金额1,045,871.56元,税金94,128.44元,总额不因增值税税率调整而改变。甲方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乙方支付租赁费。
5.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开具前五年租赁费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收到合规发票后60日内,一次性支付前五年租赁费合计5,700,000元。自第六个租赁年度起,甲方应在每年11月30日前开具下一租赁年度对应租赁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于当年12月10日前支付下一租赁年度租赁费1,140,000元。
6.甲方应保证供热管线无安全隐患,因供热管线本身质量导致安全事故、停热的,
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逾期未修复且影响乙方供热的,甲方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7.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转借供热管线,否则乙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提出赔偿。
8.甲方责任: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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