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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30 18:21:12 股吧网页版
惠天热电: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31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0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沈阳佳汇物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汇商贸”)为被执行人

3.涉案的金额:9,933,523.40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2025 年度公司已对该涉案金额全额计提了预计负债
一、诉讼事项的受理情况

2022 年 8 月 15 日,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矿业”)因与佳汇商
贸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2023 年 8 月 25 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2023)内 02 民初 26 号),佳汇商贸向包钢矿业支付货款 176,852,569.60 元
及相应利息。2023 年 12 月 15 日,双方签订《履行判决协议》,约定佳汇商贸按照《履
行判决协议》支付包钢矿业欠款。截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佳汇商贸已还清本金
176,852,569.60 元,2025 年 11 月 14 日佳汇商贸将《履行判决协议》中约定的正常还
款所应支付的利息 13,264,068.78 元及保全费 4,800 元偿还完毕。

2025 年 11 月 20 日,佳汇商贸获悉包钢矿业在 2025 年 11 月 14 日之前向法院提出
执行申请,要求佳汇商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 13,264,068.78 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的债务利息 9,933,523.40 元、保全费 4,800 元,合计 23,197,592.00 元。同时,佳汇
商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2025)内 02 执恢 95 号),要
求佳汇商贸履行债务利息 9,933,523.40 元(即核减了 2025 年 11 月 14 日支付的金额)
及执行费 77,067.62 元。佳汇商贸对此存在异议,并向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

1.异议人(被执行人):沈阳佳汇物资商贸有限公司

2.执行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3.执行标的:9,933,523.40 元及执行费 77,067.62 元

4.申请执行人: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新增及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3);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3-44);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列入被
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91)。

《执行通知书》((2025)内 02 执恢 95 号)要求佳汇商贸履行 9,933,523.40 元
及执行费 77,067.62 元,包钢矿业表明该款性质为货款本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佳汇商贸对此提起执行异议,恳请法院撤销(2025)内 02 执恢 95 号《执行通知书》,并裁定终结(2023)内 02 民初 26 号判决书的执行。理由为:尽管佳汇商贸最后一笔货款本金系分期支付,但在此过程中已与包钢矿业进行协商并取得谅解,且最终
付款时间未超过协议约定的 2025 年 8 月 31 日。经双方反复协商最终确认利息金额后,
2025 年 11 月 14 日,佳汇商贸向包钢支付利息(13,264,068.78 元)及保全费(4,800
元)共计 13,268,868.78 元。佳汇商贸已按双方自行达成的《履行判决协议》履行完毕(2023)内 02 民初 26 号判决书所列义务,并不存在欠付款项。

三、裁定情况

2026 年 1 月 28 日,佳汇商贸收到法院对执行异议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6)
内 02 执异 47 号)。法院认为该执行异议实质上是包钢矿业与佳汇商贸对《履行判决协议》有争议,双方对《履行判决协议》有争议不属于执行异议案件审查范围,并以《执行裁定书》((2026)内 02 执异 47 号)依法作出裁定,驳回佳汇商贸的异议申请。
同时,按照裁定,佳汇商贸可以自法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法院申请复议。
目前,佳汇商贸正在筹备申请复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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