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0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64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及累计诉讼案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天热电”)的控股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热公司”)为第二被告方。
3.涉案的金额:3,915.33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法院裁定冻结二热公司对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应付账款 4,500 万元。预计本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新增重大诉讼事项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9 月 18 日,二热公司收到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通
过网络发来的传票和民事起诉状,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向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正式受理该案并定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开庭审理,二热公司将以
第二被告出庭。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1: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被告 2:二热公司
2.案件起因
据原告起诉状,2024 年 4 月,被告 1 中标被告 2 招标的“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
公司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配套长距离回输供热管线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二标段)施工项目”,作为项目总承包方开展施工。此后被告 1 就“二标段施工
项目”发起“预制直埋保温管及接头采购项目”、“弯头、三通、保温管、法兰、钢管等材料采购项目”的招标,确定原告为供应商向被告 1 供应材料。原告依约向被告 1 供应材料,后经双方结算确认,两次采购材料结算金额合计为 4,610.19 万元,截至目前被
告 1 仍欠付 3,630.19 万元。原告认为被告 2 作为案涉工程项目的发包方,应当在未支
付工程款范围内对被告 1 欠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材料款 3,630.19 万元并支付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以 4 倍 LPR 为利率计算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的逾期付款利息 285.13 万
元,自 2025 年 8 月 20 日起,按照 1.21 万元/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2)判令本案
全部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由被告 1 承担;(3)判令被告 2 对被告 1 上述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
二、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增单笔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诉讼案件;累计新增为被告小额未结案件 35 件,诉讼金额合计 1,264.74 万元;累计新增为原告小额未结案件 5 件,诉讼金额合计 1,220.96 万元。上述累计新增涉诉案件共计2,485.70 万元。
三、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经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冻结二热公司对被告1应付账款4,500万元,冻结期为三年。
2.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其他
公司将与相关法院、债权人等积极沟通,争取尽快就诉讼事项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早日解除诉讼风险。后续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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