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发表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梁 杰:女,汉族,1961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学教授。曾任: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院党总支委员。现任:沈阳财政会计与珠算心算学会副会长;沈阳工业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0 年 7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进行独立性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其在公司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兼任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不存在可能妨碍或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7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
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屈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方式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独立董 董事会 席董事 出席董事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投票表决 大会次数
事姓名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情况
梁 杰 12 5 7 12 0 0 否 议案均投 6
同意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针对公司 2023 年度报告、2024 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政策变更等分别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主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 次,对公司煤炭煤粉销售、煤炭热量电量采购、受托经营、锅炉改造、子公司股权转让等关联交易分别进行了事前审查,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报告期,本人与承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就相关财务审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切实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公司成立了内部审计部门并配备了相应审计人员,通过与审计人员的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监督管理等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与会场中小股东互动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针对公司运营及发展提出的建议与意见。通过与相关人员交流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工作,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重点关注事项及所提的建议与意见。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累计工作共 15 天。我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与管理层交流,了解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发展态势,通过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日常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通过电
话、微信等形式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为公司在生产经营、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按需组织会议,并准备会议材料,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采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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