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2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会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
近日,公司收到聘鹏盛会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鹏盛会计所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欧阳春竹先生、陈海强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海强先生工作调整,鹏盛会计所委派李婷女士接替陈海强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签字会计师为欧阳春竹先生和李婷女士。
二、本次变更人员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婷女士202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现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经理;有证券业务服务从业经验,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李婷女士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李婷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
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鹏盛会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
(二)本次变更的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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