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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6 19:28:07 股吧网页版
*ST亚太: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7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5-133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1月26日,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兰州中院”或“法院”)出具的(2025)甘0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及(2025)甘01破5号《决定书》,兰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同日,公司收到兰州中院出具的(2025)甘01破5号《公告》,通知债权人应于2025年12月25日(含当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5年12月26日9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形式为网络会议;2025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6)、《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25)。

2025年12月26日,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后续非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规则的方案》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及出席人员

本次会议采用网络会议的形式于2025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本次会议主要议程如下:

1、法院宣读确定临时表决权的决定书;

2、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3、管理人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4、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作工作情况说明;

5、管理人作债权申报与初步审查情况工作报告;

6、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7、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8、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后续非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规则的方案》;

9、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10、管理人和债务人回答债权人的提问。

出席及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包括兰州中院合议庭成员、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管理人代表、公司代表及职工代表、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两项表决议案,分别为《后续非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规则的方案》和《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会议表决采取线下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后续非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规则的方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39家,表决同意本议案的债权人共计39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100%,超过半数;表决同意本议案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112,764,884.15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后续非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规则的方案》已获得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二)《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1、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人共1家,表决同意《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1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的100%,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51,326,901.77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因此,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已表决通过《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2、普通债权组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共39家,表决同意《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39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的100%,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12,764,884.15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达到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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