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5-123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9月11日,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临时管理人及各重整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2、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与管理人及各重整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
议之补充协议》,各方同意就《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3、鉴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4月30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因兰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兰州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6、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也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12月5日,公司与管理人及重整投资人北京星箭长空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星瑞启源科技有限公司、兰州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山东华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山东华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盛鼎创二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市星火网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威海瑞辰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嵩源方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智上力合影业(北京)有限公司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同意就《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
简称“本协议”)由下述各方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在甘肃省兰州市签署。
甲方: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1:北京星箭长空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2:北京星瑞启源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兰州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丁方 1:山东华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丁方 2:广州市星火网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丁方 3:威海瑞辰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丁方 4:北京嵩源方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丁方 5:智上力合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戊方: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甲方、乙方 1、乙方 2、丙方、丁方 1、丁方 2、丁方 3、丁方 4、丁方 5、
戊方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乙方 1、乙方 2、丙方、丁方 1、丁方 2、
丁方 3、丁方 4、丁方 5 合称为“重整投资人”或“各重整投资人”,单称为“任一
重整投资人”;乙方 1、乙方 2 合称为“乙方”;丁方 1、丁方 2、丁方 3、丁方 4、
丁方 5合称为“丁方”。
鉴于:
1.2025 年 7 月 11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兰州中院”)
决定对甲方启动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甲方清算组为甲方临时管理人。2025
年 11 月 26 日,兰州中院裁定受理甲方重整,并于同日指定甲方清算组为甲方
管理人。
2.甲方、乙方、丙方、丁方与临时管理人已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签署《甘
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各 重整投资人参与甲方预重整及重整投资的相关事宜。根据原协议约定,临时管 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管理人承继。
现各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1 各方同意对原协议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