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8日消息(记者傅天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新能源;证券代码:000690.SZ)于1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华能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17年股权代持未如实披露、2021年违规减持两项违法违规行为,叶华能被警告并合计罚没3754.29万元。上述处罚因触及信息披露、股东减持两大资本市场核心合规红线,迅速在新能源板块及A股市场引发高度关注。
双项违规事实清晰3754万罚没金额
宝新能源实际控制人叶华能的违规行为可追溯到2017年。公告显示,当时,经叶华能决策,宝新能源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11亿股宝新能源股权(占总股本的5.11%)协议转让至宁远喜名下,由宁远喜代持。
然而,叶华能与时任董事长宁远喜均未向上市公司如实报告这一股权代持安排,违反了《证券法》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
2021年12月20日至27日,部分代持股份被违规出售,减持比例达1.1%,减持金额高达1.41亿元。这一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需提前披露的相关规定,属于典型的违规减持行为。
2025年3月,中国证监会因叶华能涉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决定对其立案调查。经过近9个月的调查,广东证监局于2025年12月向叶华能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针对违规减持行为,监管部门拟没收违法所得2554.29万元、罚款1000万元,叠加信息披露违规的200万元罚款,合计罚没3754.29万元。2026年1月7日,广东证监局正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落地。
监管精准追责“关键少数”,零容忍态度凸显
尽管实际控制人收到巨额罚单,但宝新能源在公告中明确表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事项内容“不涉及上市公司,不涉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开资料显示,宝新能源核心业务聚焦新能源电力生产与供应,涵盖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公司致力于推动绿色能源的应用与发展,积极响应国家的环保政策。
2025年三季报显示,宝新能源营业收入为67.5亿元,同比增长10.6%;归母净利润为8.21亿元,同比上升38.6%。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219.43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5%;归母净资产为125.53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9%。
“个人罚单高达3754万元,公司公告却明确表示,‘不涉及上市公司’,这种看似矛盾的局面背后,实则中国资本市场对违规行为精准打击的监管逻辑。”一位资深投行人士分析,此次处罚反映了监管层对资本市场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广东证监局依据《证券法》关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相关条款,对叶华能给予警告并罚款200万元;依据《证券法》关于违规减持的条款,决定对叶华能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554.29万元,并处罚款1000万元。这种处罚组合既体现了对信息披露违规的惩戒,也体现了对违规减持行为的严厉打击。
值得关注的是,广东证监局同时对宁远喜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这表明监管机构不仅追究实际控制人的责任,也追究协助违规行为的其他人员的责任,形成了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
从市场反应来看,虽然实际控制人收到巨额罚单,但公司次日(1月8日)股价并未出现大幅波动。上述资深投行人士表示,股价未出现大幅波动,或与公司基本面良好、业绩持续增长有关,也反映了市场对“个人违规与公司经营隔离”这一判断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