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未如实披露、违规减持 宝新能源实控人拟被罚没3754万元
来源:中国经营报
12月3日,宝新能源(000690.SZ)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华能于12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两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因未如实告知宝新能源相关股份代持情况,以及部分代持股份出售涉及违规减持,叶华能拟被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没3754.29万元。
公告显示,2017年1月,叶华能决策将宝丽华集团持有的1.11亿股宝新能源股权(占总股本5.11%)转让至宁远喜名下代持,却未向上市公司如实披露该代持情况,拟被警告并罚款200万元,宁远喜同步收到处罚告知书。此外,2021年12月20日至27日期间,上述部分代持股份被出售构成违规减持,减持比例1.1%、涉及金额1.41亿元,叶华能因负有相关责任,拟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554.29万元,并罚款1000万元。
宝新能源在公告中表示,此次处罚与上市公司及现任董监高无关,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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