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
扩建工程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投资建设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相关进展详见公司 2022-025、029、036、044、051 号公告,2023-003、007号公告,以及 2023 年至今披露的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项目总投资 78.07 亿元,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正式开工建
设,原计划于“十四五”建成投产。截至 2025 年 10 月末,项目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41.51 亿元,项目工程中的主厂房、发电机组和锅炉房等陆上工程已完工;其他涉及用海审批的工程,尚未完成建设。
公司正在按规定履行用海审批手续,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推进审批工作,持续协调跟进项目进展,预计取得用海批文后还需要 17 至 18 个月的建设时间。上述项目的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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