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实现公司治理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为防范经营风险,保护资产
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职责:
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总经理:全面落实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的执行,检查公司职能部门制定、实施和完善各自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的情况;
公司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本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配合完成对公司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制情况的检查。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原则和目标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一)内部控制涵盖公司内部的各项经济业务、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要求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三)内部控制保证公司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内部控制的制定兼顾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尽量以合理地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章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主要指专业系统的内部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
第一节 环境控制
第七条 环境控制包括授权管理控制和人力资源管理控制。
第八条 授权管理控制的主要内容:通过授权管理明确股
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和公司管理层、职能部门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具体职责范围;董事会组织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股东会:《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
董事会:《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
总经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以及总经理的相关职权、义务与责任。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实行扁平化的直线管理,职能部门对应子公司的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支持。子公司必须统一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适用子公司的规范制度,必须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计划经营,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机构设
置、资金调配、人员编制、职员录用、培训、调配和任免实行统一管理,保证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的高度集中。
第九条 通过人力资源管理控制,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
薪酬、晋升、休假、辞退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营造科学、健康、公平、公正的人事环境,确保公司员工具备和保持正直、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稳定的工作心态,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
(一)为有效控制人力成本、提高人员配置率,公司应制定内部招聘作业流程、外部招聘作业流程等。人员招聘途径包括内、外部招聘;人员招聘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公司应制定系统的培训管理制度,鼓励员工持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职业技能,积极提倡员工参加继续教育活动。
(三)为贯彻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应按照以岗定薪、以业绩与能力定薪的原则,兼顾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个人利益,制定公司绩效与个人绩效挂钩的薪酬激励制度及股权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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