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本制度已获公司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交流和
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国城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有效补充,以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代表
公司的人员)、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二章 基本目的和工作原则
第四条 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工作的基本目的:
(一)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四)建立优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 接待和推广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地、私下的或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的接待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
(三)保密原则:公司的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四)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待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高效低耗原则: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接待的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将主动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部门设置及责任
第六条 公司确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的接待和推广工作,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
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负责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事务的组织及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沟通与联络。及时发布投资者所需信息;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二)公司在接待前应要求特定对象提供来访目的及拟咨询的问题提纲,由董事会秘书审定后交相关部门准备材料。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不泄露公司机密的前提下,公司相关部门、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完成相关工作。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前,应当知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妥善安排采访或者调研过程。接受采访或者调研人员应当就调研过程和会谈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与采访或者调研人员共同亲笔签字确认,董事会秘书应当签字确认。
(四)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公司应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系统培训,提
高其与特定对象进行沟通的能力,增强其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的理解,树立公平披露意识。
第八条 除非得到公司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不得对外代表公司发言。公司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业务往来过程中,应婉言谢绝对方有关公司业绩、签订重大合同等提问的回答。
第四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的沟通内容
第九条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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